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单位可免责?官方:不能!
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2日电 据人社部网站2日消息,针对“个人参保没有单位参保养老金多?”“缴纳养老金5年进一档?”等网上传播的信息,人社部进行了回应。问:若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用人单位可免责?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这既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利,也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应尽义务,不能根据职工或者用人单位意愿而免除,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人社部提醒广大劳动者,一定要重视社保的缴纳。
根据目前的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养老保险累计要缴满15年,才能领取养老金。而医疗保险可以解决基本的看病报销问题。尤其是女职工,涉及到生育问题,就离不开生育保险。对于短期务工人员,社保同样重要,因为一旦失业、或在工作中受伤,社保都能提供必要的保障。
问:“个人参保”没有“单位参保”养老金多?两者有什么不同?
当然不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比例为16%全部记入统筹基金,个人缴费比例为8%全部记入个人账户;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身份自愿参保,在本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和300%之间自主选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其中12%记入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
除缴费比例、缴费基数确定办法不同外,灵活就业人员和单位职工的待遇计发相同,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均计算为缴费年限,与工龄政策已经脱钩。也就是说,在缴费基数、缴费年限等因素相同的情况下,灵活就业人员和单位职工退休后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是完全一样的。
问: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退休待遇如何计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对于在国家建立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之前参加工作的,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水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待遇水平合理衔接、新老政策平稳过渡的原则合理确定。同时,退休后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公平,挂钩调整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对高龄等退休人员进行适当倾斜以体现重点关怀。
问:养老金以5年一个档次划分?比如一个人缴纳社保15年,一个人缴纳社保18年,如果15年被分为一个档次,18年的按照15年计算,那么岂不白缴3年了?
在办理退休的时候,养老金待遇是按照社保的缴费年限来计算,不存在“档次”一说,更不存在“白缴三年”的情况。这里需要强调的是,累计缴费满15年,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条件,职工在达到法定退休之前工作有收入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保缴费,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缴费水平与养老待遇直接相关。简单来说,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高,退休时领到的养老金就越多,也就是长缴多得,多缴多得。(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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